《比》,卦义为亲附、亲近,辅助。九五阳刚居中得正处尊位,上下众阴爻亲附追随;又卦体上坎下坤,坤为地,坎为水,地上有水,“地得水而柔,水得地而流”(《集解》引子夏),呈互相亲比之象:故卦名为《比》。
比:吉。原筮 ,元、永贞 2 ,无咎。不宁方来 3 ,后夫凶 4 。
原:再次。《尚书·洪范》云:“立是人作卜筮,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。”
元、永贞:元,最大。永,长远。此辞又见《萃·九五》。
不宁方:不驯服的邦国。方,商、周时对邦国之称,甲骨、金文多见。《毛公鼎》有“不廷方”,《诗经·大雅·韩奕》有“不庭方”,指不来朝会的邦国,义皆相近。
后夫:后到的人。《国语·鲁语》:“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,防风氏后至,禹杀而戮之。”《古本竹书纪年》:西周“(夷王)三年,王致诸侯,烹齐哀公于鼎”。便是类似的故实。《比》卦:吉利。再次占筮,筮问重大、长远的情况,没有祸患。不驯服的方国来朝,迟到的凶险。天子召集诸侯,却敢姗姗来迟,可见跋扈不驯。“后夫”,指最上爻,因最终丢脑袋,故“凶”。
初六:有孚。比(bì)之 ,无咎。有孚,盈缶(fǒu) 2 ,终来,有它 3 。吉。
比(旧读避):亲辅。